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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撤回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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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提出。2、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的,应当要求休庭,并记明笔录。3、对于提出撤诉的,应由审核是否准许撤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撤回起诉的,人民就当审查人民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4、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法律依据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提出。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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