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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制退出挂名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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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如下:

一、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人。自己表达了不愿意挂名的意愿,如果不愿意的话,就到工商部门投诉,公司股东一般都会同意的。

二、辞职。如果是公司的员工被挂名法人的,在提出要求得不到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辞职的方式,强制退出挂名法人。

三、行使法利。公司股东不让退出挂名法人,那么就可以通过行使法人一些真正权利,来迫使股东主动更换法人。比如需签字的不签字,收回自己的印章等等。

四、向登记部门反映。自己实在退出不了,可以到工商登记部门投诉,举报公司虚假登记的情况。当然在做出这一步之前,最好先向公司股东通报一下,有这样的决心,公司可能会选择变更法人的。

五、起诉。在无法找到股东或者特殊情况下,可以向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法人挂名。

以上强制退出挂名法人的方法,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使用。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表内填写,便于登记机关信息采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注销企业的流程

如果不能获得企业法人变更所需的资料,还可通过注销企业来强制退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下列几项: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无论是企业法人变更,还是申请企业注销,所需要的材料和流程环节还是很多的,处理难度也很大。有一些公司以高额工资或人情关系为名,请与企业完全无关的第三人担任法人代表。这种挂名法人的工作看似轻松,但是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因为企业一但违法违规,法人是要负相应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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