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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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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单位的填写方法:

1、不是汇总开具的,没开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能用。  

2、汇总开具的,不可不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但要在清单写明。  

3、专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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