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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伤残补助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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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车祸一级伤残补助金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一)国家赔偿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何确定,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规定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军人本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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