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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合作合同(6篇)

来源:宝岛财富

网络直播合作合同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一: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网络直播合作合同

  8.1 合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所确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8.2 合作期间,如乙方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8.3 乙方应当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    年后不得从事网络视频主播业务,如违反上述之内容,乙方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当返还甲方前期培训费用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8.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原因导致对方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利润减少、商誉降低、对方支出的所有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调查费、差旅食宿费、对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赔偿或补偿、所遭受的处罚等。

网络直播合作合同

  1.1 甲方为乙方设立网络视频直播间账号与后台,为其指定网络展示平台由乙方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观众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以获取观众的支持和肯定。

  1.2 甲乙双方合作经营,以观众对乙方的肯定和支持为前提,由观众在观看视频过程中进行礼物充值刷出礼物获取收益。

网络直播合作合同

  3.1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作合同后,应当对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帮助,直至乙方熟悉并可胜任视频直播,该培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2 甲方须在聘请专业形象团队,对乙方妆容、造型、服饰进行指导搭配。

网络直播合作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确认劳务关系后应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网络直播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2、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3、劳务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网络直播全面代理事宜;

  4、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

  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5、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网络直播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6、甲方为乙方安排直播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网络直播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作为甲方直播经济代理费;

  7、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

  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8 此为劳务合同不含社会保险,公司严禁乙方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与粉丝见面,出现任何危害自身安全问题公司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甲方为乙方安排网络直播时,乙方临时不能上播,需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直播任务时,乙方不得通过直播平台从事与直播不相关商业活动,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停止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三、乙方劳务酬劳:

  1、甲乙双方至签约日起乙方享有无责任保障性工资 元人民币,甲方按直播账号里可提现金额的 %支付乙方酬劳,如当月最后酬劳不足 元人民币,按差额补齐。(保障性工资,非底薪,每个月乙方收益不到 元人民币,公司补齐。)

  2、乙方工作时间和甲方自行协商,每月享有3天休假权利,超过3天,每多休息一天甲方有权降低保障性工资人民币 元,休息超过10天保障薪资为 元.

  附则:

  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3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合作,可重新签订:

  如在执行劳务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起诉: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该章)之日起生效。

  附属双方信息保密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人:

  电话: 电话:

网络直播合作合同

  9.1 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的劳务合同关系,乙方无需遵守甲方劳动守则,甲方亦不负责乙方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9.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位于合同首页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涉及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和邮寄纸质版通知方式送达,方为有效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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