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人员(或监视人员)在值班巡视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
2、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或定期检查中发现的缺陷;
3、试验人员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4、厂家或基建施工遗留的缺陷。
三、所有在巡视、检查、试验或检修过程中,发现但未消除的缺陷,都应详细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薄中,并上报有关部门。具体办法参照《》,已消除的缺陷应在设备检修及验收记录薄、设备缺陷记录薄中详细登记消缺情况、日期及处理人员姓名等有关内容。另外,缺陷的发现、发展和处理情况均应记入交记录薄中。
四、运行中的设备缺陷根据影响安全运行的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缺陷:也称紧急缺陷,指其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
2、二类缺陷:称严重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有发展趋势,对设备有严重威胁,但仍可维持短期运行;
3、三类缺陷:也称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且发展较慢的缺陷,可结合计划内小修或大修时予以消除。
五、值班或巡视人员在发现缺陷后,应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不在自己处理范围内的应立即将详细情况汇报公司有关部门,有紧急缺陷应同时汇报调度,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以防止造成事故。
六、当发生保护动作跳闸等事故时,值班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当事故较为严重时,值班员还应尽快汇报公司有关部门领导。
七、各所遗留未处理设备(线路)统计表,由各所填写于每月规定时间上报有关部门。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工作,规范“两票”管理工作,确保“两票”合格率达100%。
二、工作票和操作制度是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的组织措施之一,是反违章作业的最好工具。各部门及各所应严格执行,杜绝无票工作,无票操作,搭车工作的现象发生。
三、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要认真学习工作票的填写,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工作票签发人不经过审核签发及签发空白工作票的行为。
四、工作票填写后,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要对工作票上所列内容认真审核。确保所填内容与工作内容相符及填写规范,发现有错漏,应立即更正。
五、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根据票上所列内容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正。如严重发现错误有权要求工作负责人重新填写,出现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工作负责人和签发人承担。
六、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监护工作。工作许可人要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当发现有声音或擅自更改现场安全措施时,有权制止或终止其工作,劝阻无效的应立即上报公司生技部。
七、各项操作应使用经过审核确认为正确的操作票,不得使用操作命令和草稿进行操作,严禁无票操作。
八、运行值班室应有两个工作票夹,一个用于存放正在作业的工作票;一个用于存放已终结的工作票;工作票应按顺序夹好,以便查阅。
九、已终结的工作票加盖“工作终结”及“工作票终结”章。由值班员记入工作票登记簿内,作废的加盖“作废”章。
十、已终结和作废的工作票,由各部门保存三个月以上。十一、不论是工作负责人办完终结手续的工作票,还是工作许可人处的工作票,以及线路第二种工作票一式两份,在办完工作终结手续后,交公司安全员处保存三个月以上。
十二、各所安全员每月5日前将本月的“两票”分类装订成册,并认真审核。统计本所当月的“两票”合格率,对存在问题指出书面意见,填表登记同“两票”一起报公司安全员。
十三、各所应按规定保管好已使用的工作票及操作票,不得将不合格的工作票和操作瞒报或销毁,如发现没上报者,按无票处理。合格的工作(操作)票数
合格率=———————————100%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缺票数
十四、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许可时发现工作票填写错误的,扣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各50元,奖工作许可人50元。十五、各所安全员审核发现“两票”不合格是由于本所原因造成的,每张扣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50元。此条由各所进行考核,但要上报。
十六、公司安全员审核各所“两票”,发现不合格但各所没有发现的,每张扣各所安全员50元。
十七、线路作业人员进行测量接地电阻、涂写杆塔号、悬挂警告牌、修剪树枝、检查杆根地锚、打绑桩、杆、塔基础上的工作,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等,按口头和电话命令执行或填派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