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岛财富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产不得买卖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不得买卖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宝岛财富


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的情形有,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以及房产的权属有争议的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