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岛财富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违反两万元诈骗罪的法律成本

违反两万元诈骗罪的法律成本

来源:宝岛财富


诈骗两万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一般会根据金额判刑,不足4000元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为管制刑,5000元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诈骗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诈骗20万元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法律分析

一、诈骗两万元判多少年

1、诈骗两万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拓展延伸

诈骗金额与刑期的关系研究

《诈骗金额与刑期的关系研究》

诈骗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刑期的长短往往与诈骗金额有一定的关联。研究表明,诈骗金额较小的案件往往判处较短的刑期,而诈骗金额较大的案件则面临着更长的刑期。这是因为较小的诈骗金额可能仅涉及个人利益,社会危害相对较小,而较大的诈骗金额则可能涉及更多的受害人和财产损失,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在判决时会考虑诈骗金额的大小,以保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平正义。然而,判决结果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犯罪人的前科记录、悔罪态度等。因此,在实践中,判决结果的复杂性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两万元的刑期判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决结果的复杂性受到诈骗金额、犯罪人的前科记录、悔罪态度等因素的影响。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