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7岁的人可以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法律前提下可以订立合同。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高级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工作时间仍然有效,但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劳动合同期限是必备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认定为无效。双方沟通后可以自愿签订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约定履行。
法律分析
一、年龄只有17岁能签劳动合同吗?
可以的,17岁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的就不属于童工了,而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哪些人需要签订劳动保密合同?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劳动合同没有写工作时间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工作时间仅仅属于书写不当,还是有效的,但是还没有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因为没有约定还可以法定,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
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没写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该份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经过双方沟通协商达成共识的,就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对于签订的双方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所以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结语
年满17岁的劳动者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是否写明工作时间和劳动期限,而是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于需要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一般包括高级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市场销售人员等,他们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和重要经营信息,签订保密协议是必要的。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