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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小广告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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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小广告处罚规定:
1、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散发小广告影响:
1、破坏环境,影响市容;
2、资源浪费,纸张浪费;
3、交通隐患。乱贴小广告人员常常穿插于城市交通之间,影响交通,同时自身安全没有保障;
4、虚假广告,危害群众;
5、骚扰群众的生活;
6、增加人力成本。贴的小广告需要专人去清理,费事又费力。
综上所述,随意张贴小广告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损坏公私财物,可处拘留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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