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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工伤致伤/残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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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坝市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领的要求,工伤职工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对于1-4级工伤职工,还需提供生存证明。如果工伤职工逾期不验证,将会被暂停发放相关待遇。而对于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领,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以及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费用的的原件和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具体的

法律分析

1. 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A4纸复印);

2. 工伤认定决定书;

3. 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 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注: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阿坝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阿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费用的的原件。

7、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阿坝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拓展延伸

根据《四川省工伤职工待遇申领办法》第三条,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在待遇领取前,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在待遇领取前未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因此,根据该法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在工伤待遇申领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结语

工伤职工在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根据阿坝市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材料和阿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领材料,工伤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残待遇收款申请以及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对于1-4级工伤职工,还需提供户籍地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工伤职工在办理工伤保险时,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以及伤残待遇收款申请。同时,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费用的原件。社保经办机构将审核后发放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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