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灭火工作执行标准1.为提高和强化小区自救体系的灭火抢险能力,特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属基本规范,有关人员要根据火灾发生的楼层、方位、被燃物质的属性、天气状况、起火时间及人员的分布情况,灵活掌握,机动处理;3.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做到:报警准确、通讯畅通、灭火方案无误、实施迅捷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4.报警程序:监控中心值班员发现消防系统报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尤其是消火栓报警),立即通报相关方位的固定岗和巡逻岗保安员迅速赶往报警楼层或火险地,查证报警原由。
同时报告消防保安部。
查证人员在确认火灾后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同时就地采取灭火措施:
(1)利用就地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与该小区管理处管理人员一起组织扑救。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紧急传呼有关领导,报告灾情,必要时立即向"119"报警。
报警述语:"我们是区,位置在号,现楼层发生火灾,请求灭火。
"并记录报警时间。
6. 灭火指挥系统各主要指挥员到位后,以总指挥为核心组成救火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消防中心),并根据火情迅速制定救火方案,调配人员,组织实施;7.在灭火自救期间,总指挥有绝对的指挥权。
消防队到场后,向消防队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消防队长组织灭火;8.火灾扑灭后必须由消防监督机关基本查清起火原因后,方可清理火灾现场。
再此期间,义务消防员必须保护好现场;
工程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