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物业装修验收工作规程
1.0目的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保障业主的利益。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大厦管理处辖区内所有房屋的装修验收工作。
3. 0职责3.1工程部员工负责室内装修的验收。
3. 2管理处报帐员负责装修押金的退款及结算装修期管理费。
3. 3管理员负责办理装修退场的手续。
4.0工作程序
4.1管理处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退场申请后,立即通知工程部安排时间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
4.2工程部派人对装修单元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工程部督促装修负责人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验收合格工程部填写《室内装修查验报告》。
4.3服务部、清洁部对装修单元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须督促装修负责人跟进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验收合格,由服务部填写《室内装修公共环境查验表》。
4.4服务部、清洁部派人对装修单元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督促装修负责人跟进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验收合格服务部填写《室内装修公共环境查验表》。
4.5保安部将装修期间该施工单位之因有违规而被扣罚及有无加班等情况填写在《室内装修查验报告》上。
4.6工程部查验后,通知装修单位 防验收。
验收通过后将消防局的验收意见书交管理处。
服务部为施工人员办理退施工卡。
4.7管理处报帐员凭装修公司提交的装修押金收据及工程部提供的《室内查验报告表》、《室内装修公共环境查验表》、《消防局验收意见书》办理退装修押金、施工卡押金及结算装修期管理费的手续。
4.8管理员将装修的有关资料存放在业主(使用人)档案内。
4.9以上程序办理完毕,各经办人在《粤海集团大厦装修办理程序表》上填写办理情况并签名确认。
5.0记录
5.1《室内装修查验报告》、《室内装修公共环境查验表》QR/GR-308
5.2《粤海集团大厦入住装修办理程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