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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分期强制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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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分期强制执行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行政强制执行一般也不可以分期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一、拆迁补偿合同要交多久的诉讼时效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二、土地登记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多长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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