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交通费,如果员工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向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护理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交通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